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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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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0 08:30:27

陵府办〔2006132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整顿和规范

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使用秩序,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和遏制制售假劣药品的犯罪活动,保证药品上市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668号)精神,县政府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一、工作重点与主要目标

  (一)坚持整顿和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流通、使用二个环节,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地区,严格准入标准,强化日常监管,打击违法犯罪,查处失职渎职,推动行业自律。

(二)通过专项行动,使行业自律水平有所提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得到落实;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流通企业经营行为更加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能够被有效监测,合理用药水平得以提高,尽快扭转药品流通等领域监督管理不完全到位的局面,确保药品上市质量,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在药品流通领域,主要是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

1.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全面清理药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打击药品批发企业出租(借)许可证和批准证明文件,以及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借)柜台行为,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和购销记录不完整等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挂靠等无证经营药品行为。责任单位:陵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加大对发布违法广告、群众投诉多和有质量隐患品种的检查抽验力度;加强对经营疫苗等重点品种和企业的监督检查;继续治理“一药多名”,开展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责任单位:陵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医药卫生资源,并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相结合,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建设。责任单位:陵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局。

  (二)在药品使用环节,主要是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再评价,进一步提高药品的购进、储存管理水平。

  1.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规范处方行为,加强临床合理用药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逐步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处方,探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展临床用药监控,指导医疗机构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的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责任单位:县卫生局;配合单位:陵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对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和疫苗、医疗器械等产品不良反应(事件)进行重点监测和再评价,及时处置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视情况适时采取警示、公告、召回和淘汰等措施。责任单位:陵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局。

  3.依法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尤其是特殊药品购进、使用登记记录及储存条件的监管,确保药品来源合法,储存条件及管理制度符合要求。决不允许医疗机构在医疗处方用药之外销售药品。责任单位:陵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局。

(三)大力整治虚假违法的药品广告。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制度,提高审批透明度;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建立新闻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力度和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广告活动的监管力度,尤其加强对资讯服务类和电视购物类节目中有关广告内容的监管;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责任单位:陵水工商行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陵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加强药品零售企业人员和卫生医疗机构药房人员的培训,确保在岗人员持证上岗。责任单位:陵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局。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成立由分管的县领导担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陵水黎族自治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陵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将专项行动作为今明两年我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继续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相关部门的责任。要从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制售假药等案件中认真吸取教训,结合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狠抓薄弱环节,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强化监管责任。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出实效。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陵水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县发改、县卫生、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县公安部门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县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销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把好广告在媒体发布关,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把专项行动和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结合起来,相互促进,以取得更好的整治效果。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

(四)全面清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监管工作制度,并结合工作需要和形势变化进行修改完善。加快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相关监管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条件。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动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10月)。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其中,陵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制订药品流通环节的工作方案,县卫生局牵头制订药品使用环节的工作方案,陵水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制订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工作方案;上述有关单位的实施方案,要于1030日前抄送陵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11月~20076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陵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三)总结阶段(20077月)。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进行总结。由陵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同意后,由陵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通报全县。

 

附件:陵水黎族自治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陵水黎族自治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王国建(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谭绍荣(陵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黎白平(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叶仕勤(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杜光仁(县监察局副局长)

        陈昌宙(县商务局副局长)

          茂(县公安局副局长)

          良(县卫生局副局长)

          明(陵水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傅志光(陵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周始光(县物价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陵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傅志光(兼)。

联系电话:83312111

主题词:卫生  药品  市场  整顿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省驻陵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1027

(共印120份)

 

 

来源: 陵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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