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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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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2 16:53:27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要求,落实我局工作责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抓好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现小结如下:

一、做好宣传工作

大力宣传有关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法规社会知晓度。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五一黄金周等节假日,我局采取散发资料及宣传车的形式开展妊娠药品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了打击非法开展选择性性别中止妊娠手术、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终止妊娠药品监督管理

(一)2007年上半年,继续落实我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的通知》(陵食药监[2006]4号)文件精神,对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行为进行检查,检查时对不同的侧重点作了要求:1.各药品批发企业购销终止妊娠药品和医疗器械必须做好明细台帐,保证质量。不得向未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机构、个人和药品零售企业出售终止妊娠药品和医疗机构;2.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购销“含珠停”等终止妊娠药品和医疗器械;3.除了县人民医院(我县定点引产医疗机构)可以使用引产药品和医疗机构外,其它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引产药品和医疗器械。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建立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对药品经营、使用市场的药品购销记录认真检查,严禁零售药店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清理违规销售和使用的终止妊娠药品,依法打击违规销售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今年来,共出动人员96人次,检查了全县77家药品零售企业,52家医疗机构。今年10月份,我局转发省局文件《关于印发终止妊娠药品定点经营登记工作程序的通知》(琼食药监市[2007]21号)给两个批发企业,我县两个批发企业按照程序规定申报定点经营终止妊娠药品工作。

(二)今年,我局和与计划生育局联合开展两次检查,对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和各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违法经营、使用终止妊娠药品、以及是否经营和使用劣质医疗器械现象开展专项检查。今年4月份,我局与计划生育局联合对岭门某诊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诊所超越诊疗范围违规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含珠停”,执法人员当场查扣在该诊所发现的2盒“含珠停”,并当场将案件移交县卫生局。

.加强医疗器械质量检查

我局联合陵水质量技术监督局组成联合组对本县县城的各大医疗机构使用的B超机等医疗器械进行检查。本次检查的重点主要是医疗机构购进的医疗器械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供货单位的资质证明,医疗器械有无注册证、注册证的有效期、合格证明等内容及所使用的医疗器械是否经过强制检定。通过检查,各大医疗机构均能对采购企业和首次采购品种进行质量审核的程序,索取的所购买使用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注册证、产品制造认可表和合格证等资料。检查同时,检查小组强调各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医疗器械主要是B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净化医药广告市场环境

我局继续加强日常巡查制度,每月安排执法人员到各个集贸市场巡查,坚决取缔误导群众用药的虚假广告,没收非法医疗广告牌48个,宣传资料261多份,并对这些广告牌和资料集中销毁。

 

 

 

 

 

 

 

 

 

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统计表

 

单位:陵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间:200812

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检查次数

出动检查   人员次数

检查药店(家)

检查药品批 发企业(家)

检查医疗

机构(家)

4

136

77

2

48

本单位执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查处情况

联合执法

检查情况

 

 

严格执行

没有

3

 

 

 

 

200812

 

 

来源: 陵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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