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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人民群众使用狂犬病疫苗的安全有效,按照省局文件《关于开展全省狂犬病疫苗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开展对我县辖区内的狂犬病疫苗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现小结如下: 此次检查全县狂犬疫苗的采购、供应、储存、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对购用人用狂犬病疫苗渠道的监督管理,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检查力度,认真核对其购、用人用狂犬病疫苗的情况。本次共检查经营企业16家,其中企业15家,疫苗供应站1家;检查疫苗使用单位29家。 我县没有人用狂犬疫苗的批发企业。全县只有陵水黎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营。我县共有17个乡镇卫生院,3个农林场卫生院。20个卫生院都具备狂犬病疫苗接种资格,但由于大部分的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等问题,实际上只有英州、新村、南平、岭门卫生院使用人用狂犬疫苗。县疾控中心和四家乡镇卫生院使用狂犬疫苗的医疗单位,未发现假冒伪劣疫苗、过期疫苗和违规进货疫苗等情况。从检查情况看,我县使用狂犬兵疫苗单位都十分重视狂犬病疫苗的管理,进货渠道统一,主要是从海南预防医学工贸公司、海南郑康药业有限公司、海南康祥药业有限公司、海南省农恳卫生防疫站提供疫苗。一直以来都严格执行疫苗运输、贮存环节符合冷藏温度要求,五家使用单位都将所购进的疫苗储存于专用的电冰箱,而且电冰箱的温度都保持在符合疫苗冷藏的温度要求。 据统计,此次专项检查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15台次、人员45人次。目前我县尚未发现企业违规经营及使用质量可疑的狂犬病疫苗产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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