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琼食药监稽查[2006]17号文件要求,我局出动执法人员对是我县的所有药品批发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是否销售和使用标有中国地质矿业总公司泰兴化工总厂生产的药用辅料丙二醇进行检查。经检查我辖区内的药品批发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都没有销售和使用该药品。
200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