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转发国家局《关于依法查处无证产品“纯金胶原高素能美容丝”的通知》(食药监市函〔2006〕36号)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3人组成检查队,于2006年4月11-12日对我辖区内4家专业美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该产品。